前言
許多創業者在公司登記完成後,以為就可以開始營業了。但事實上,稅務合規是一系列的持續動作,從設立當天就開始計時。
以下是公司設立後必須完成的稅務合規清單。
一、稅籍登記(設立後15天內)
公司設立後,必須在 15 天內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。登記內容包括:
- 公司基本資料 - 主要營業項目 - 預計開始營業日期
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,可處新台幣 1,500 元以上 15,000 元以下罰鍰。
二、確認課稅方式(一般稅額 vs. 簡易稅額)
依據預計年銷售額,公司可能適用不同的營業稅申報方式:
- **一般課稅制**:每兩個月申報一次,可扣抵進項稅額 - **小規模營業人**:按查定稅額繳納,每季由稅務人員核定
建議與會計師討論,選擇最適合的課稅方式。
三、使用統一發票的準備
採一般課稅制的公司必須開立電子發票。設立初期需要:
- 申請加入電子發票平台 - 選擇電子發票開立方式(自行開立或委外) - 確認收銀系統或開立軟體已與平台串接
四、員工薪資的扣繳設定
聘用員工後,公司必須:
- 辦理員工薪資扣繳義務人設定 - 每月依規定扣繳所得稅並繳納 - 每年一月底前完成扣繳憑單申報
漏報扣繳將面臨補稅加罰。
五、勞健保投保
正式員工必須加保勞保與健保,這雖然是勞工法規而非稅務,但會計上必須一併處理:
- 員工到職日起完成加保 - 每月準時繳納保費 - 公司負擔部分可列為費用
六、第一次營業稅申報
設立後第一個完整的雙月期結束後,即需申報營業稅。注意:
- 申報期間:每逢單月 1 日至 15 日 - 前期進項稅額(如裝潢、設備採購)可合法扣抵 - 零申報仍需提交
七、設立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
設立當年度結束後,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:
- 申報期間:次年五月 - 應備妥全年損益表、資產負債表 - 首年若有虧損,可依規定申請扣除
結語
稅務合規不是一次性的工作,而是公司長期的日常義務。設立初期若能建立正確的制度,往後的帳務處理將會順暢許多。立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公司設立後的全方位稅務規劃服務,歡迎預約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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